狗仔游记¶
Created: June 27, 2022 3:38 PM
故事梗概¶
浪漫与否¶
田松意淫自己是个渣男,有个女孩爱他爱得死心塌地,却被他狠狠伤害并且甩了的故事。
狗仔游记¶
田松幻想自己是个狗杂种,从小被狗妈妈送人,第一任主人老婆婆老死以后,给第二任主人猎户护院,后来为了保护小主人和恶狼激斗,却被回来的主人误会而被打死后吃肉的故事。(悲剧,我哭死)
第一剑客¶
未写完,目前写了两个杀手,一男一女,分别被爹妈训练成杀人工具,专门杀各大门派掌门。男的要杀武当掌门的时候,被女的先杀了。期待两人遇上以后的后续。
目录¶
1、浪漫与否 一 ...¶
1
夜色已浓,夜已经很深,夜凉如水。我从图书馆出来,路灯照耀着光滑的地面,皎洁的月光倾泻在校园的每个角落,那轮圆月挂在梧桐树颠背后散发着清冷的光辉。抬头仰望星空,此刻,星辰像闪烁的晶石镶嵌在夜空,美丽极了。
若隐若现的黑影,像股微微的电流,给我麻酥酥的冲击。从路边梧桐树的黑影里,她缓缓走出来,在距离我不远的地方停住步伐。她身后的梧桐树发出刮沙的声响,而我看见月光打在她的脸颊上,隔老远我都能闻到那熟悉的芬芳。
美的月色,美的月光,美的姑娘。遗憾的是,即将发生的事情却没有欢愉。我感觉自己回到热恋时光里某个只属于彼此的夜晚。然而,我知道,那样静谧,珍珠般的时光已不复存在。付出的感情收不回来,不是所有付出都有回报。
“我们好久没有说话了,说说话吧。”
我点头说好,心里却想,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?
黄花,我的女朋友。三年前走到了三年后的今天。我认识她,整整三年。对这段感情已到尽头,我没有遗憾。她心里是怎么想的,我不在乎。转眼就要各奔东西,有些牵挂还是得斩断,如此,离别时候谁也不会痛苦,谁也不会有沉重的包袱。
我不算好色,但我喜欢美的东西,美女虽不是美的东西,却处于美的范畴。需要理由的话,如果哪个男的因为女的长得漂亮而娶她,这是审美。后面那句话,说了也无妨。如果哪个女的因为男的长得帅而嫁给他,这就是好色。
我希望找个乖巧体贴、温柔美丽,热爱学习的姑娘做自己的女朋友,最重要的是契合自己的灵魂。假如有哪个男人说,要找包租婆做自己的女友。那个男人不是笨蛋,就是白痴,否则,就是想女人想疯了。
2、浪漫与否 二 ...¶
2
三年前,某次学生会聚餐。席间,她坐我身边。若不是她主动与我聊天,我完全没有理由注意到她。她属于那种既不漂亮,又不丑陋的姑娘。简单说来,四个字,相貌平平。这样的姑娘,多得像夜空深处最繁多的星星。
那时候,我是学生会副主席,又是部长。社团活动,我交给三位副部长,而她是新招进来的干事。所以,我们并没有直接的领属关系,是以我不认识她,实属正常。按理说,我们怎么也不掺和到男女朋友的这个地步。
本不该出现的地方出现,不该出现的人事,我们称之为“意外”。有喜欢意外的人,也就有讨厌意外的人。无论喜欢,抑或是讨厌,意外都会发生。否则,那就不叫意外。其实,具有偶然性的意外,许多时候是必然,没有那么多偶然。
“你好!”
“有事么?”
“我认得你,你是学生会副主席。”我笑而不语,任谁听闻此话都会开心,这种被认可被欣赏的感觉。
她说:“我是黄花。”我说:“我是张让。”我们记住了彼此的名字。黄花与张让,似乎就预示着什么。
念着自己的名字,有点怪怪的,可我就这样的人。某次我妈打我电话。“你又在看书?小心成为书呆子!”
“我没有。”
“那你做什么?”
“和你打电话。”电话那头传来我妈阵阵笑声。
“黄花,你学的是什么专业?”
“汉语言。”
“你呢?”
“数学。”
“好真厉害。”
她满脸堆欢,“我加你微信吧?”我欣然同意。有时候,我很后悔;有时候,又倍感幸运。
我们最初的相遇,不是前世今生的重复,没有诗意的浪漫。可我回想起来,生活的意外便是在这儿出现的。归根结底还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,这怨不得谁。那时候,如果可以预知未来,我想我肯定会犹豫。
我不是飞蛾,没有明知如此,依旧不管不顾的勇气。此外,我觉得没有男人愿意伤害女人的心。现实却是,事实终究摆在那些地方。有时候,它就像日记,不翻看仿佛不存在,回忆起来,却是真的。真真切切,没有任何谎言。
3、浪漫与否 三 ...¶
3
那以后,我们经常遇见。不知是我想见她,抑或是她想见我。简而言之,我们经常遇见就是了。
想起,某部小说里的某句话。两个人若是两厢情愿,全宇宙就会产生某种神秘的力量,以各种形式推动他们机缘巧合的邂逅,从而实现有情人终成眷属。这是两厢情愿的爱情,也是真正的爱情,还符合爱情的本质,就是有情。
有意无意的遇见,解释不清楚,引用书里说的话来搪塞大家。我是不是有点让你无语。我就这样,就像生活就这样。许多时候,我们无言以对,却又不得不面对,这才是最真实的人生。人生就是如此,欢乐?悲伤?还是悲喜?
怎么也没有想到,她成为我的女朋友。自然而然的那种,水到渠成的那种,像春天到了桃花会盛开,像秋天到了桐叶会落光……没有青春偶像剧里反复出现的曲折,聚散离合反反复复,简直就是浪费生命的爱恨。
爱情极其普通,并非玄乎的事情。没有谁会为了谁,死心塌地以至于矢志不渝。有的只是相互吸引,从而相濡以沫,相伴永远。我没有表白,相爱的人不需要表白。不爱的人,表白又有何用。我没有表白,我们还是成为男女朋友。
改变自己的命运,并且取得耀眼成就,成为光彩夺目的大人物,这样的人实属于凤毛麟角。
4、浪漫与否 四 ...¶
4
三年以后的今晚,我还可以清晰回想起。那时候,我们走在梧桐东道的两边。少男少女并排向前走,走着走着不约而同地走到梧桐路中间。有意无意间地身体接触,触感像电流袭击埋在内心的情愫,小鹿在乱撞,痒痒的很美妙。
黄花的右手抓住我的左手。温柔的小手在我的手掌心里,仿佛融化的雪花,我再也不愿意放手。我的感觉有些紧张,有些激动,还有些欣喜若狂。她不算美女,却也不是丑陋的姑娘。我没有拒绝。没有拒绝?便是认可这段感情。
她的手像她的肌肤,顺滑又柔弱。我要了她,随后紧紧牵住了她。某次聊天,她蛮不好意思地跟我说:“那时候,你把我的手都给握痛了。”她还说:“你牵手特别用劲,却特别温暖,让人觉着踏实有力量。”
说起这,她的小脸飞红。可我,没有任何感觉。我想要的东西,我才会牢牢抓紧,不想要就不要去索取。
她成为我的女朋友。回想起那些热恋的时光,我们总有说不完的窃窃私语,总有吃不完的各种小吃,总有看不完的综艺影片……那种就算全世界的人在我面前,我的眼前却只有你的感觉,像吸毒那样美轮美奂,有不真实的虚幻的快感。
眼睛里满是秋波,柔情似水,温软如玉,纵然是教我死了,我也愿意。爱情就有如此神奇的力量。
真叫个,问世间,情为何物。直教人生死相许。欢天喜地的时候有,肝肠寸断的时候也有。爱情是少年男女间最奇妙的东西,即使多年以后回忆起来,我的内心依旧当年那般美滋滋。我觉得,我像掉进蜂蜜罐的小孩子充满欢乐。
蜜月里的年轻男女,纵然是分开半刻,也似千年。一日不见如隔三秋。爱情有种神奇的功效,那便是,眼里的情人胜似美女。那时候,我深爱着她。她的相貌因为我的爱而滋润了,滋润得容光焕发。而我也因我的爱觉得全世界的美女都和她相差无几。这感觉奇妙得不可言喻。丑女,在男友的眼前和全世界的美女都差不多。
后来的我想,那是情人眼里出西施。想莫是感情做的怪。事物被人赋予情感,就会显得珍贵。哪怕是自己养的麻雀,被车轮碾死,也会觉得心痛。这是感情的魔力。有时,情感是毒药;有时,情感是救命的水,全看什么时候。
5、浪漫与否 五 ...¶
5
爱情的航母开进平静的港湾,吵闹就是家常便饭。很多时候,我真不想吵,却又无法避免。
通过激烈的冲突,在对方心里寻找自己的存在感;通过公众的视野,在大众的眼光里寻求爱情的真实感……没劲没意思。我已经记不清究竟有多少次,她吵着说要和我分手。真没想到,她这般庸俗,有种当初自己看走眼的懊悔。
我特烦,那种除了哭,除了吵,除了闹,除了制造麻烦,仿佛无事可为,没有兴趣的女人,特烦。
无理取闹让人觉得厌烦,跟女人辩驳什么,又能辩驳出什么?就是不讲道理的生物。最后,还不是浪费时间。起初,我还还绅士风度地对待。告诉自己要冷静,冷静冷静再冷静。因为我知道,男女之间的感情有时候像政治那般复杂。
将心比心,除此,还有什么合适的方法?或许还有,反正,我想不出来。既然想不出来,那就默认。耐心像不可再生的资源,总有用尽的时候。后来,我也开始吵……曾经的事情被记忆不断添油加醋,搞得面目全非,想不起当初。
阳光打在梧叶上,透过缝隙落在漆黑深色的沥青铺就的梧桐大道,我们从教室走出来。“你有点傻。”
“你说谁傻呢。”我说的傻,又不是真傻,那是傻得可爱的傻。可是,她偏要往诸如人格侮辱方面去想。
我实在不知,如何是好,连忙道歉,语气是那么无奈。她没有理睬,径直离开。我心里却想,真是女人难养。
我不知道,她到底是想干什么,原本简简单单的事情,非要搞得那么复杂。两个人走在一起,不是因为这,便是因为那,总要吵吵闹闹。好好相处就行。她却要那样找事搞事情。那次,我很是心酸,心想不应该。她那得理不饶人的模样着实让我觉得很不是滋味。生了闷气,就不理睬我,以后还了得?我自是没来由地碰了满鼻子的灰。
有时,吵得不可开交,追究起因,又感莫名其妙,鸡毛蒜皮的小事可笑至极。冷战,或许有益于增进彼此间的情意,可是毫没来由的,却是心累。两个人的生活本应相互帮助,可是,她的小性子……却总让我觉得心累。
最严重的那次。说起来,荒唐,又笑话。委屈的明明是我,她却表现出被我虐待了那般。若不是对遥远的陌生人倾诉,我肯定不会说出口的。这种话还不能跟有些人说,说了以后准惹麻烦,没必要招惹谁啊我们。
6、浪漫与否 六 ...¶
6
我拥着她走在绿意盎然的校园。走着走着,累了,步伐缓慢,还不能加速。走到升旗广场的边缘,那儿刚好有张红漆长椅,我们坐了下来。橘黄色的落日跟前,晚风阵阵吹过,残霞染红了西方的半边天空。
她指着西边那轮红日,笑颜如花地对我说:“你看这晚霞,好看吗?”我知道,她想让我说好看。可我说不出她那答案,顺着她的心意讲,搞得我是温驯的绵羊,哪是谈恋爱,简直就是哄小孩。那晚霞很是般般。停顿几秒,终究还是说了,不好看。彼此有了深入的了解,自然不需要迎合。“不好看,就是不好看。”她脸上的表情忽然就变了。
氛围瞬间冷却,空气中弥漫着说不出的诡异的气息。那种诡异的气息里,有她的沮丧,淡淡的失落。
肩靠肩坐在红漆长椅的我们,她突然朝我大声嚷嚷。“你就不知道,哄哄我吗?!”听到这句话,我莫名恼火。“你嚷嚷什么?!不好看就是不好看。你瞎叫喊什么?!”自知理亏,她哭丧着脸跑开,我看着她扭动远去的屁股发呆。
以夕阳为背景,我独自坐在红漆早已剥落的长椅上。脑海里想象站在西边注视此时颓丧的自己,画面肯定狗血。日落是寂寞,此时的我也是寂寞,寂寞得像走在夕阳西下,古道上的天涯断肠人。我们的这场恋爱,就这么结束了吗。
我凝视着夕阳,我思索着这段爱情是否需要结束。当我们在思考自己是坚持,还是放弃的时候,那段感情距离结束,实际就结束了。我们手牵着手谈情说爱的日子告终,从这天就注定好了的。几个月就结束的感情,你甘心吗?
那些明明还是曾几何时的事情,却同散落在地上的纸屑,伴随着盛夏里的阵阵雷雨。顷刻间,被从高空中坠落而来的雨点打伤。然后,融于水,再然后被雨水冲刷得无影无踪,消失得干干净净。清时明月汉时关,大地还是大地。
荷尔蒙减少,时间渐长,神圣的光辉消失。消失了,也就没有感觉了,也就不爱了。
爱就是爱,不爱就是不爱,爱情何其残酷。这种残酷,有些时候比流血的痛,还有难受。
我没有打她的电话,也没有给她发短信。即使是在学校里偶尔碰见,也只是大眼瞪小眼,匆匆相视而过。那感觉,像是在拔河。我和她各执一端,谁也不肯退让。不肯退让的结果,或某方精疲力尽,又或是两败俱伤。
7、浪漫与否 七 ...¶
7
大四这年,我忙着找工作,忙着写论文。空闲的时候都消磨在图书馆,爱情忽然不重要。对有过恋爱经历的我来说,那段所谓的恋情不重要了。个人的命运前途,才是要紧的事情,牵着小说搂抱着对方,这不是我想要的爱情。
小情小爱,任谁都知道孰轻孰重。与命运前途相比,小情小爱无足轻重。高三毕业,填志愿的那个时候,我明明可以和那时中意的姑娘填报相同的大学。可我没有,我不能因为爱情放弃自己的命运,我想要光鲜的人生。
大学里的爱情,有时候像罗马斗兽场里凶猛的野兽在激烈的角逐。每个斗兽场里的战士,最大的敌人是除自己以外的所有人。激烈角逐后,最终的赢家,屈指可数。跌跌撞撞走出些许,却也终究避免不了要轰然倒地。
没有保障的爱情,如小草般卑微,卑微的小草脆弱,没有人在乎它的生死。这是现实,现实残忍而复杂。
大学尾巴上,许多爱情如何破裂,又如何无影无踪。我见证太多。分手以后,老死不相往来的有;分手后,眉来眼去的有;分手以后,普通朋友压根不知道的也有。这个世界有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事情,像谜那样看不明白猜不透。
一场又一场爱情,像一朵又一朵的昙花,含苞待放到粲然绽放,春夏秋冬般地难以逃脱嫣然般凋谢。事后提起笑笑而已,仿佛小孩子玩的过家家。终究变成逢场作戏,末了,还说什么只在乎曾经拥有,谁也不拖欠谁。
长大以后,谁会记得过家家的游戏中,谁是爸爸,谁是妈妈?没人记得,连我这样常常伤春悲秋的人也只是偶然才想起。你知道吗?偶然间想起,就是想起。再也没有其他。有时候,连那点单薄的记忆,也失去了应有的重量。
缘分已尽,彼此心知肚明。我难以开口说出分手这两个字,因而浑浑噩噩地走到今天,也没有结束,早该结束的爱情。不明白的人,还道我们的关系尚好云云。不爱了,就是不爱了。这有什么办法。爱情,对我的生命没有那么重要。
8、浪漫与否 八 ...¶
8
这个世界,有多少人的初恋,也即是自己的末恋,从学生走向婚姻的殿堂?我想有,但是少数。
大学里的情侣步入婚姻殿堂的概率,像仙大在贵州的考生录取率,着实太低。多数人的爱情是大学结束,这段感情,也就结束。比多数人的多数的是,压根没有爱情大学就结束。自始至终的爱情真的太少,也因为少才显得弥足珍贵。
我当初选择黄花的另外原因,说白了就是希望自己在大学四年里拥有完整的恋爱经历。是的,我更多的是想要恋爱的经历。我不需要恋爱的包袱,谁会稀罕包袱啊。当然,我还是得承认,爱她是认真的,不爱也是认真的。
实话实说,我从未想过自己和她会步入婚姻的殿堂。即使她幻想,即使她也曾向我倾诉,但我从未应允。
没有承诺,就没有辜负。我想要的时候,就在荷包里放只避孕套。每次外出,在外出回来的路上,我们找家隐秘的宾馆开房……即使和她恋爱期间,我也从未与那些美丽妖娆的姑娘保持距离,偶有调情。一辈子只爱一个人是痛苦的。
昨天和其他姑娘纠缠,今天和黄花逛街聊天,这也是曾有的。我是名副其实的渣男。我不管,我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。我觉得自己有姑娘泡,有姑娘睡,就够了。那些不具有实际价值的抽象的概念,于我毫不起作用。
她抬起头来跟我说:“好久没在一起了,我们走走吧。”震惊之余,我接受了。我懂得她的意思,我也明白,无事不登三宝殿,如此简单的道理。何况,我没有拒绝的理由。既然没有理由拒绝,那就接受,这是我的思维。
9、浪漫与否 九 ...¶
9
多数时候,这是没有的事情。后来我想,姑娘还是找个爱自己的人比较好。自己爱的,终究要受伤。
年岁渐增,对岁月有些许从容,懂得的道理也多了几分。吵闹着分手,很有可能就分手。如果看到这里的你,尚且处于热恋中,最好不要说分手。一语成谶,这是真实存在现实生活的。吵架没有意义,跟女人吵架只会让你变得女人。
作为男人的我,讨厌那些热衷于通过吵架这种方式,在男人那里寻求慰藉的女人。
那些时候,我为何要跟她吵架?明明走开便是,偏偏要吵吵,吵来吵去也吵不出结果,反倒碰了满鼻子的灰,真是好生没趣。我以后,不会跟女人吵架。跟女人吵架,不仅没劲没意思,还会让你变得女人。这是我的经验总结。
跟不讲道理的人讲道理,像鸡同鸭讲话。讲什么嘛,讲个屁啊,讲再多再好,也都是浪费时间。
分手,就是分手。分手以后再也回不去。有很多东西失去了,便再也回不来。如时光,如青春,如人心,如感情……没有失去的时候,那些原本宝贵的东西可有可无。失去以后,才学会珍惜,才会明白它的珍贵。失去本身没有价值,失去背后却又有极其丰富的意义。这不是啰嗦的说教,而是简单朴素的大道理。或许,没有经历就不会懂得。
人依旧是那些人,那些地方依旧是那些地方。可惜,无论怎么努力,我们都回不去。由它们去吧,随风而往。
10、浪漫与否 十 ...¶
10
牡丹花在微风中轻轻摇晃,鹅卵石铺就的小路在东花园蜿蜒通向漆黑的夜晚。我们依然是我们,只是许久未曾遇见。我走到她跟前,托起她的脸颊,激吻……
爱情是冲动的,那瞬间我只想把她轻吻,直到她浑身软弱融化在我的怀抱。
山盟海誓没有错,爱的时候,它就是爱的誓言;不爱的时候,它就是爱的讥讽。我从未对这个满足我所有的姑娘,承诺任何。下半身的爱情,同样是爱情。我不喜欢承诺。不喜欢,这种似乎不是理由,却又无法反驳。
激情像风那样吹过,我们冷静了下来。从荷包里,我找出香烟,还有打火机。
我牵着她温柔的小手,月白风高,校园里飘扬着优雅动人的情曲,乐音悠扬而绵长。那是东花园里,深夜难以入眠的学生从手里的乐器弹奏出来的音乐……有种寂寞感,有种孤寂感……我喜欢寂寞孤寂的音乐。
你知道么,我特别憧憬那种生活。夜深人静,夜凉如水的时候,独自在东花园里吹着手中的笛,笛声寂寞而悠远地回荡在静悄悄的夜晚,只有漆黑的角落明白我的寂寞,只有惨败的路灯懂得我的孤独……
我累了就倚靠在红漆长椅上仰望星空。漫天银河装载着我所有的遐想。那样快意的生活,我特别憧憬。
巨大苍老的梧桐树下,我们能默默向前走着。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。索性沉默,静静等她说话。
也许,她明白了我这层含义,倒也是先开了口:“张让,我很冷”。我没听明白她的意思,我也没有多想,说道:“我也很冷。”多年以后,我想起那时候自己全力以赴的爱,如同玫瑰花下带有刺。根源在于自己并不爱她。
11、浪漫与否 十一 ...¶
11
那是我的初恋,我的初恋就是这样的。爱了,也伤了,这就是初恋。即使若干年以后,我如换衣服般换女票,我从不和处女□□,可我也难以找回初恋时候的感觉。走遍千山万水,再也寻觅不到年少时的爱情,我想要的只是虚幻。
我很矛盾。有时候,我承认自己爱她。有时候,我又说自己不爱。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,人生本就如此,可是这种变化未免也太快了。我想,我可能只是把爱当做工具。否则,我怎能如此反复无常。
她仿佛在命令,又带着恳求的语气说道:你抱抱我,我温暖了,就不会觉得冷了。晚风吹来阵阵的凉意,我不答应,反而说道:我倒是希望你脱件衣服给我穿!有些时候,我觉得自己是神来疯,说话不经脑子。
时间在我说完那句话以后,如同北极的冷气流被凝固在半空中。她冷冷地说:你走吧,我不想再看到你。我走了,头也没回地就走了。她走了,她头也不回地走了。这样的结果,我觉得还好吧。
我有些沮丧,更多的却是高兴。她走了,她真的走了。男女的结合本质是资源的优化配置。
12、浪漫与否 十二 ...¶
12
那晚,我回到寝室。打开手机,我收到她的短信。信息的内容跳进我的眼帘。我认真读完。信,是种古老的沟通方式。书信,到短信,到微信。如今,有些话不方便直说,如此表达,其实也挺好的,有文人雅士的风度。
张让:
你收到我满含泪水写完的短信,我与你分手。我不想再看到你。自始至终,我都想要和你把这段感情维系到永远。可是,我感受不到你的热情,也感受不到你的诚意,更感受不到你的真心实意。你对待感情如同儿戏,迟早会付出代价的。
你从来没有爱过我,你喜欢的,只是我的身体……我的热情如火,可是温暖不了你冰冷的心,融化不了你。
今天,我说我很冷,就是想要你脱件衣服关心关心我。哪怕你就是随便说说,我也会很开心。可是,你没有,你没有。我们这段感情已走到尽头。就这样分手吧。你自私、虚荣、势利……就是个渣宰,我瞧不起你,中指永远为你朝上。
每次出游,主动牵手的人是我,嘘寒问暖的人是我,相约散步的人,还是我……我真的很难过。我们分手吧。从此两不相欠,谁也不拖欠谁。有的人不能相濡以沫,那就要相忘江湖。我已将拉黑你,不要再来找我。我不想再见到你。
读完,沉默许久,又惆怅。我侧过头,窗外浮云掩月,梧桐落叶缤纷。祝你幸福,后会无期。我回了这八个字。有时候,为她的真诚而感动,也曾为她的付出而冲动。有时候,我还真是这样想的,也这样认为,可也只是有时候。
13、浪漫与否 十三 ...¶
13
这场恋爱算不得轰轰烈烈。黄花是个好女孩,我谈不上讨厌,也谈不上喜欢。她是苹果,可我喜欢的是香梨。一切都只不过是源于我的不爱。我觉得自己很矛盾,有些时候说自己爱,而有些时候说不爱。
我给予不了,她想要的浪漫。连最基本的关心与呵护,我也给不了。这样的爱情不愠不火,没意思。
夜风中带着微微的寒意,我眼角的泪水已经冰冷。自此,我的初恋结束。我对她的爱早已烟消云散,无处寻觅。或许,故事的最初,我就不曾毫无保留地爱。因而没有什么痛苦。我特别羡慕那些爱得勇敢的人,可以不管不顾。
我承认我自私。从小享受周遭所有人关爱的我,真的很自私。我只知道自己想要的东西。所以,多数时候,我在索取,而不是付出。真正的爱情是付出,而不是索取。可是,我做不到毫无保留的付出,我想要回报,害怕得不到收获。
如果说当初为什么恋爱,也只是因为我找不到山珍海味。没有山珍海味,萝卜酸菜,也可以将就。那时候,我找不到女朋友,她又如此热情……如果要问我喜欢她吗?我会说,我喜欢。现在没有了。没有了,就是没有了。
某种程度,爱情像赌博。既然愿意赌博,愿赌服输,这本就是赌博者应做好的心理准备。
这个故事讲得不好,这个故事里,只有黄花和我自己。或许,你觉得这段话放在这里显得多余。可我依旧想说。你选择了你觉得的爱情,有的爱情就消失了。因此,别的世界在不知名的角落里关了门,从此死去。
年少时,你为了自己爱的人,可以付出所有。可是,你没有想过。因为你的任性,消失的那些世界怎么办?或许,那些消失的世界本不属于你。这便是人生的无奈。人活着就要忍受这份痛楚。浪漫,浪漫与否?浪漫没有价值。
14、狗仔游记 一 ...¶
1
你好,我是只狗,一只流浪狗,一只颠沛流离的狗,一只无家可归的狗。我没有家狗的别样幸福,生活自然也毫无安定可言。我不知我的出生,也不知我的父母。有狗说,我是杂种,或许我真的是杂种,这也说不定。
狗妈妈留给我的记忆,早已模糊。我隐隐约约只记得,我和她生活了段时间,她就消失了,很神秘的消失。至于狗爸爸,那就别提了。我本就是杂种,且不说,整个狗族从未重视父系血缘。狗爸爸是谁,真不重要。
狗族人员多半不知生父,究竟是谁。我都说自己是杂种了,自然也是如此。知道又如何,不知又能怎样。狗爸爸不会承担养育子女的义务。也因此,狗宝宝跟狗妈妈要亲得多。当然啦,狗爸爸就变得无足轻重了。
我对狗妈妈的记忆虽然模糊,却依稀记得点。那点记忆就像沙漠里的绿洲,虽然不多,却还是有的。
有时候,人类骂狗狗,我们冷不防就被叫成“杂种”。奇怪的是他们骂自己人,也骂杂种。
狗狗多半是杂种。那些生就高贵血统的狗狗,终究是极少数。且不说的,高贵的狗,也有是杂种的。
为什么我们是杂种,这样的事实到人类世界却变成了谩骂同类的语言。我有很多疑惑,可惜没有狗愿意,并且可以为我解惑。为此,我还很烦恼。烦恼总归是烦恼,忘记便是了。我就是这么只爱胡思乱想的狗。
15、狗仔游记 二 ...¶
2
天空灰暗,没有半点星辰,也没有美丽的月色。乌黑厚重的云层压得很低很低,地面流动着干燥闷热的风,透露出大地的焦渴。漆黑的夜晚,没有风吹过,没有雨坠落,万物死了似的寂静,有暴风雨来临前的气氛。
天空忽然传来噼啪的轰隆声,闪电像裂缝把天空割裂。突然,一道迅雷从天而落,打在远处的山头。哇啦,我就降生了!嘿嘿,逗你玩的啦!我的出生显然没有那么夸张,这都是胡乱瞎编的。据说,自我娱乐可以缓解内心的孤独。
十几个夜晚悄然而逝,我迷迷糊糊睁开眼睛。蓝天白云,阳光明媚,鸟语花香。此前,我的世界满是漆黑,伸手不见狗爪的那种。若干岁月后,我怀念起那没有边际的漆黑的世界,怀念起狗妈妈的□□,还有狗妈妈的温存。
那时候,我温暖,我幸福。那时候,我每天都有狗妈妈的照顾,每天都有狗妈妈的乳汁,每天都有狗妈妈悉心呵护……狗妈妈在我身边,我温暖,我幸福。爱自己的人在身边,这本是美妙的事情,多么欢愉,多么幸福。
狗妈妈在我身边的那种温暖,像清晨的阳光,像冬日的暖阳,像夜晚的灯光,使我从未孤独,也不觉孤单。无论是谁,有心爱的人在身边都是美好而幸福的。只是,幸福的日子会结束。活着便要忍受漫长的孤单、枯燥、离别。
狗妈妈咬着我,像咬着玩具,我的身体高高低低的摇晃,起起落落。狗妈妈跑完很长的路,我猜不透狗妈妈这是为什么。我也不想猜,狗妈妈在哪里,我就在哪里。有她在我身边,我就觉得幸福、安逸、满足。
她停了,我被放进某个残破的院子。狗妈妈朝着残破的院子汪汪的叫,在呼唤着什么。随后,传来人开门的声音。母亲再看我两眼,眼里有难言的苦衷,还有对这个世界的绝望。她转身离开。从此,我再也没见过她。
16、狗仔游记 三 ...¶
3
一个落寞而孤单的背影,消失在我睁开眼睛后,不久的时间段里。我仰头看到她,她的眼睛混浊,皮肤苍老,目光在扫视四周。狗妈妈曾跟我说,照顾好自己。我听懂了,却不知她为何要这么说,只是呜呜地应允。
她望了望我,转身准备离开。走完三两步,忽地停住,她听到我发出嗷嗷的声音。那是我的呼唤,我对母亲的呼唤,任凭我的呼唤里如何悲伤,又如何撕心裂肺……在人类的世界里,也都成嗷嗷的呼唤声,有魔力那样吸引这位老婆婆。
她是七十多岁的老婆婆,她寻着声音看到我。那时候,她的眼睛闪现出丝丝光亮,使得混浊的眼睛流出别样的光彩。只是,亮光像流星,出现得快,消失得也快。可怜的狗宝宝。她年老、苍老,却非常善良,和蔼可亲。老婆婆把我带进屋子。
从此,她收留我。我和老婆婆生活。某次,我跟随老婆婆到河边洗衣。清澈见底的河水,在平静的水面,我看到水中的倒影,原来我是只雪白的狗。那种雪白,真是雪花般的白。我开心得蹦跶起来,还跳进河里,本能地狗刨式游泳。
时光从岁月的罅隙打马而过,我了解老婆婆,了解周围的世界。当然,随着时光的流逝,我渐渐长大。转眼间,我就变成英俊傲岸雪花般白的狗,那么漂亮,招惹附近的母狗传情达意。
老婆婆形单影只,她的老伴三年前已离她而去,他们膝下又无儿无女,她觉得孤独。老伴离世以后,老婆婆形影相吊的生活持续到今天。人也好,狗也好,孤独在所难免。有时候,孤独像吃饭喝水,生命不可或缺的存在。
许是她善良,许是她孤独,许是两者兼有。我被收留。被收留后,我有了名字,我的名字叫狗仔。这个名字和狗崽同音。老婆婆为什么取这样的名字。坦白说,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她说什么就是什么。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有答案。
这个名字老婆婆叫起来不费劲。当然,这是我的猜测。收留我,像命中注定。善良人们的举手之劳,挽救脆弱的生命。狗妈妈早已断定,老婆婆会收留我。所以,她可以把刚睁开眼睛的我,刚学会吃食的我,丢弃在这个残破的院子。
17、狗仔游记 四 ...¶
4
后来,夕阳印染西边的天空,老婆婆无意中说起,以前也有只纯白色的狗狗经常到她院子来。她说:“每每看着那只白色狗狗渴望食物的眼神,或多或少,我总会给它点吃的。即使是残羹剩饭,也不会让它饿着肚子。”老婆婆真善良。
“地久天长,那条白色的狗狗住了下来,再也不肯回到原来的地方。我也不知,它从哪里来,又要往何方而去。”老婆婆说着说着便望向西边那轮红日。良久,又缓缓说起。“不管我去哪里,不管我干什么,那条白色的狗狗都会跟着我。”
“我很喜欢,那条狗狗。它不仅为我看家护院,还可以听懂我说得话。这也是奇了,想来狗也是通人性的。我看到你,就像看到了它。”说完,老婆婆抚摸我的头,我很享受。我笑眯眯看着她,不时晃动尾巴。
经历整个春夏秋冬,它莫名其妙消失了。“你肯定不知,那时候我有多难过。有些东西还在的时候,感觉安详。忽然不见,就觉得痛苦,这根源复杂的人性。人活着,对什么都不能执念太深。否则,到头来受伤的,总是你自己。”
我听不懂老婆婆说的话,那些话像从哲学家的嘴里讲出来的。只是,我虽然不懂,却觉得很有道理。
那以后,我明白狗妈妈为何把我叼到这里来,明明是丢弃,却可以毅然决然。她相信老婆婆会收留我,不仅收留我,还会照看我。是的,没有哪位母亲愿意抛弃自己的孩子。即使抛弃了,也有难言的苦衷。
从此,我再也不恨狗妈妈,但我不再有亲人。狗妈妈丢弃了我,这是铁的事实。不可否认。我只想和老婆婆生活,陪伴她走完余生。即使路远马亡,即使天寒地冻,我也要跟随老婆婆,至死方休。否则,我会瞧不起自己的。
18、狗仔游记 五 ...¶
5
残破却温馨的院子里,我度过约莫半年的快乐时光。半年后,我不得不离开,不得不流浪。老婆婆死了。老婆婆死了。老婆婆死了!她再也睁不开眼睛。死亡的气息弥漫着整个残破的院子,那是种人死不能复生的忧伤。
清晨,露水都在草叶上,野花没有开放,却迎着清风在摇曳。她走得很突然,也很平静。
那时候,我坐在她的床沿。平时,我都睡在老婆婆的身边。冬日里,我可以给老婆婆暖和身子。弥留之际,老婆婆摸了摸我的头,又看了看屋子,最后闭眼。她安详,她自然,这是人的生老病死,像春夏秋冬的事情。
或许,她早想离开这个世界。老婆婆安详的神情似乎还告诉我,死亡何尝不是种解脱。
霎时间,轻抚在我头顶的那只手重重地落到床上。老婆婆的眼神黯淡,像天上不发光的星星。眼睛里,再也看不到我的倒影。她的身体渐渐冰凉,直直没有温度,直至折了许多褶的眼皮垂落,再也睁不开眼睛。
我走上前,用我的头轻轻地顶了顶她,她没有任何反应。稚嫩的我,才意识到这是死亡。
静静注视着如往日躺在床上,身体已冰冷,神情却安详的老婆婆。我的眼睛泛起泪光 。回想,老婆婆眼睛里倒影着我的模样……回想她摸我头……我开心,开心得翘起尾巴,摇了摇,激动得还在地上打滚。
可是,想到老婆婆死了,想到我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狗。正摇晃的尾巴像条无力的绳子垂落下来。
那天,那个清晨,宁静而祥和。天空忽然下起小雨,我的内心无比荒凉。我喜欢的老婆婆,也是我最亲最近的人撒手人寰,就此弃我而去。我只觉得天地茫茫,自己像只四处漂泊找不到回家的路的沙鸥。
我站起来,看看屋子,看看死去冰冷的老婆婆……我仰天狂吠,这是我有生以来最为悲伤的嚎叫。
无奈?悲伤?抑或是绝望?我噬着泪水,我低下头,我咬住老婆婆只盖到腰间的被子往上扯。直到,盖好了无生气的老婆婆。我的视线渐渐模糊,我的泪花闪闪……生也好,死也罢,苍天怎能这样待我?是不是太残忍了些?
19、狗仔游记 六 ...¶
6
我从床沿纵身而跃,从门缝里跑出,继而穿过院子大门,直奔远住在山头的邻居。我对着邻居王大娘叫了叫。起初,她还以为我饿。放食物到我跟前,可我无动于衷。我又叫了叫,边叫边往老婆婆家院子方向,走走停停。
她终于明白我的意思。一路小跑,直到老婆婆的院子。院门外,她喊老婆婆。静悄悄的,静悄悄的,没有回应。
她隐约预感到什么,只求不是心中想的那样。然而,事实让她慌张得一匹。走进门,一眼便看见躺在床上的老婆婆……老婆婆年岁已高,却也不算太老,村里人认为以她硬朗的身体,再活三五年应该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。
就这样全村人都知道老婆婆死了。然后,就是处理老婆婆的后事。然后的然后,我被隔壁村住在山里头的猎户带走。
猎户说,他需要只看家护院的狗。村里人不愿与猎户争,只因他们自家多半都有养狗。
和王大娘商量后,猎户就把我带走。我没做任何抵抗,也没有理由抵抗。老婆婆离开人世以后,我在原来的院子里继续生活已没有任何意义。何况,那个残破的院子已被锁,锁上了,我是进不去的。
猎户的家住在山里头,猎户的妻子不久前染病离世,家里只剩三岁的儿子,还有空荡荡的茅屋。
风吹过,茅屋发出凄迷的声音。漆黑的夜晚笼罩下来,吞噬人心的孤独感随之而来。这里缺少人气。
圈养七天以后,猎户把我放出来。从那以后,我在山里头生活下来。和猎户三岁大的儿子玩,还兼顾看家护院。小主人喜欢和我玩,许是他没有伙伴,许是他真的欢喜与我玩,我们开心地度过蜜月期,欢乐的日子很快结束。
每天有吃有喝,还有玩。猎户常常带我进山打猎,让我可以享受追逐猎物的快感。
偶尔,我想起老婆婆。尤其是夜深人静的,那个时候,思念如潮水般席卷着我,使我倍受煎熬。我还记得来时走过的路。追寻气息,我还可以找回去。猎户家,虽住在山里头,距离那个残破的院子,却不遥远。
每当在那个熟悉的院子门口驻足,我便想起老婆婆。老婆婆佝偻着身子往狗槽里倒放食物,老婆婆抚摸着我的头眼里流露出来祥和的目光,老婆婆注视着我自顾自地倾诉过往的青葱岁月。热泪夺眶而出,我滚落出泪水。
20、狗仔游记 七 ...¶
7
人们都说,狗不会哭。可我真的哭了。万物有灵,灵性的东西都有眼泪。虽然我不是东西,但我是有灵性的。
微风吹着窗外的□□,菊花没有生气,远处的银杏仿佛在叹息。就像我自己,也是惆怅,也是难过。
天高气爽的秋天,天地仿佛突然充满严冬的肃杀。我绕着院子走完三圈,我发现曾经那些熟悉的气味消散许多。心想,记忆都会淡化,气味又怎么长存?时间可以淡忘包括记忆在内的所有,时间也最是残酷,它可以审判一切。
野草随风歌唱,我的心里满是对老婆婆的思念。前往老婆婆的墓地,我发现沿途的野花都开了。
我走到老婆婆的坟地,只见坟头长满杂草,杂草已被深秋染黄。走上前看,还用自己的身体蹭了蹭那个埋葬老婆婆的坟。时间清水那般缓缓流淌,清风吹拂着我,让我觉得自己活在某种诗情画意当中。毕竟,那是老婆婆作古后留下的忧伤。
就快到家,我听闻不同寻常的,令我恐惧的声音——狼嚎。狼与我们狗是近亲,形貌极其相似。忐忑不安的心情督促我狂奔而归,如风那般跑回。我已到家,没有异常,心是安稳,狂跳的心渐渐平复。
悬着的心被我放下来。小主人在院子里玩泥巴,我走到他跟前,蹭他满脸是泥的脸,他很欢喜。
那以后,我再也没回到老婆婆那个院子。那个温馨的院子已经是历史,如今只是残破,再也没有往日的温暖。那个院子或许永远待着原地,任凭风吹日晒雨淋……直至变成废墟,又或被人拆掉,尘归尘土归土。
记忆里再美好的人,再美好的事,再美好的地方,却都已是曾经。曾经的,再美好,终究是曾经的。人若是沉浸在过去,他便会失去美好的明天。人如此,狗狗也是这样。我们不是生活在过去,不是生活在未来,我们是生活在当下。
和蔼可亲的老婆婆,还有那个残破而温馨的院子……埋在我的心底,我永远不会忘记。我再也不回去了。
有些地方,像某些人失去,便也失去了。我有新家,我有新主人,我有新的寄托……猎户和小主人对我很好,我知道,我应该做什么,忠诚是狗狗的天性。看好茅屋,守好小主人,这是我生命里最应担负起的责任。
听到狼嚎声的那瞬间,我的心悬在半空,像战战兢兢,又如履薄冰。我实在担心小主人的安危。见他安然无恙,才松了口气。然而,我也明白,这片山林中潜伏着的危险。那危险,迟早都要到来,我得准备用生命捍卫家园!
21、狗仔游记 八 ...¶
8
清晨,猎户出门,进山打猎。像往常那样,小主人待在家,我卧在院子里沐浴阳光。这叫做日光浴,狗也是懂得享受的。这天,阳光明媚,清风不仅阵阵,还很温暖,惠风和面。院子里,满是小主人自顾自的欢声笑语。
忽然,我听见不远处的草丛里传来嗖嗖的声音。声音很微弱,还断断续续。那种声音充满恶意,却又非常凶残。我已经知道家里来不怀好意的东西。我要把它们赶走。站了起来,不管不顾地往声音传来的方向冲过去,狭路相逢勇者胜。
狼!居然是狼!虽预感到了,惊讶还是存在。这片山林,很少有狼出没。潜伏在草丛里的异类,居然是狼!相似的模样,却有着凶恶的眼神,还有满嘴锋利的牙齿。我狂吠着扑过去,这里是我的家园,我的地盘!
霎时间,它来不及躲闪。那头狼被我咬住后腿。滚烫的鲜血喷涌而出,流了我满嘴都是鲜红。我的嘴里弥漫着充满腥味的热血。我知道,那是狼的血液。我的突袭成功。尽管如此,我也没有任何松懈,大战刚刚开始。
我知道,这个时候万万不可大意。那头狼,那头被我咬住的狼使劲浑身解数,挣脱了我的撕咬。
它的肉浸润了他的鲜血,还因为咬住不放撕裂了大块。它死死盯着我,我的视线绝无躲闪。它猝不及防地被我咬伤,眼睛里满是仇恨的火焰。殊死搏斗难免在即。我已做好准备。纵然血肉模糊,我也血战到底,这是我的职责。
我意欲猛扑,以求先发制狼的效果,却见它仰天长啸。我震住了。那瞬间,它转身钻进草丛。
枯黄的草留有饿狼的鲜血,我的嘴里也残留着它的鲜血。鲜血还会坠落到地面。我以为这场搏斗我赢了。
鲜血像雨水落进土地,溅起朵朵血花。鲜红的血迹,似朵朵绽放的玫瑰花。突然,传来的声音令我毛骨悚然。我的背后发冷,又是发热,冷一阵,热一阵。我脑海闪现出小主人鲜血淋漓的模样……恐惧感席卷全身,让我胆战心惊,如履薄冰。
22、狗仔游记 九 ...¶
9
院子里传来小主人惊恐的尖叫声。恍然间醒悟,我中了敌人的钓狗离院之计。掉头往院子里,撒腿狂奔。我在心里默默祈祷,不要有意外,千万不要有意外……我的脑海再次闪现出小主人血肉模糊……我心是恐惧。
冲进院里,只见小主人正前方有头凶神恶煞的狼。它露出锋利的牙齿,发出凶恶的声音明摆着要震慑我。
间不容发,小主人危在旦夕。我自然不会买账,向前微倾着身体缓慢靠近小主人,步步紧逼寻机而动。
原先料想,那头狼会猛地扑过来。这样,我就有时间接近小主人,并做好反击。不料,它张开血盆大口纵身扑向小主人。小主人吓呆了,他像是被吓傻了般愣着杵在原地。说时迟,那时快,我后腿全力蹬地,身体直如火箭般射了出去。
我企图挡在小主人前面。哪怕死了,也愿意。是的,我死了,我也愿意。我挡住了,感谢生命让我挡住了。
代价自然是,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疼痛。狼的牙齿像锋利的刀切入我的身体,还不断撕扯着它。疼痛如同电流迅速扩散至全身,每个细胞每条血管都是撕裂的痛。饶是如此,我依旧觉得自己足够幸运,没有失去我的勇气。
没有屈服,没有放弃,没有失败……屈服意味着放弃,放弃意味着失败,失败意味着死亡。我是绝不会屈服的!它死死咬住我的后腿,我忍受被撕裂般的剧烈疼痛,反咬住了它的勃颈,死死咬住。
我发誓,那瞬间我用尽全部的力量。我听到骨骼碎裂的声响,还有充满腥味的鲜血流进嘴里。
它使尽浑身解数,挣脱我的撕咬。我再次扯断狼的肉,以至于那头狼,狼狈地逃走,我的嘴里还残留着恶心的狼肉。
小主人呆呆站住,而我累得瘫倒在地。良久,我试着舔净血液凝固的紫色伤口。满院子都是我与狼搏击时留有的斑驳血迹。阳光依旧明媚,清风依旧阵阵……有风吹过,顿时花香四溢。经历了场血雨腥风的我,着实太累。
我彻底累了。不觉间,昏睡过去。迷糊间,我听到人的脚步声。我知道猎户回来了。那脚步声,我多么熟悉。撑着前肢,我努力坐了起来。随着猎户脚步的迈进,我站起来摇起早已翘着尾巴,表示欢迎主人的回家。
猎户走进院子,呼唤着小主人却不见回应。那瞬间,我慌了。巨大而莫名的恐惧像朵黑色的莲花,在我内心的角落里开放,渐渐吞噬那个世界。小主人刚刚还在这里,为何这时却不见了。难道我昏睡期间,又有狼来?
23、狗仔游记 十 ...¶
10
猎户发现院子里满地都是血迹,又望了望满嘴血迹的我。他的眼里闪现出前所未有的泪,泪水就要夺眶而出。猎户的模样又是悲伤,又是难过。那双泛红的眼睛充满怨气,还有冰冷的杀意。我预感到大事不妙,却无可奈何。
他迅速取下挂在右肩上的□□,枪头指向我。那瞬间,我心里生出悲凉,极其绝望。随后的场景会是怎样,已在我脑海里浮现。砰……子弹从我肚子穿肠而过。砰……又是颗子弹在飞……我的肋骨都被击碎……
倒在泥泞的血泊之中,我望向猎户。我的嘴里发不出任何声音,有汩汩暖流在嘴里涌动,发出浓郁的腥味。我知道,我就快死了。生命最后的瞬间,我想起老婆婆;我还想起,某次和猎户外出的场景……这就是我的一辈子吗?
那时,也是砰的声音。一只野猪倒在竹林,四周都是枯黄的竹叶。我狂奔而上,死死咬住尚未咽气的野猪。野猪断气,我才松嘴。猎户走到我身边,俯身摸摸我的头。回到家,还特意给我大块有肉的骨头。那块骨头,还在窝窝旁边。
如今,猎户的枪对准我,子弹立马穿肠而过。我也要死了。老婆婆,我也要死了,我不甘心,为什么!
狗狗没有人类活得久,可我也才五岁。像这样的意外没有发生,我还可以多活五六年。可是,我的生命戛然而止。因为□□,因为扣动□□后的人,我的生命在这个夏天戛然而止。我不是害怕死亡,我是害怕死得特憋屈。
猎户抽出挂在腰间的刀,冲了过来……那把刀也随着他冲了过来。有那么瞬间,我以为猎户会因顾念旧情而放下手中的刀。可是,我错了。冰冷的利刃刺进了我的脖颈,身体的暖流哗啦啦地向外流淌……我会变成狗肉……
我闭上眼睛,眼前满是漆黑。这就是死亡。死亡,原来这么简单,原来就是那么瞬间的事情。
24、狗仔游记 十一 ...¶
11
猎户走进屋里,发现自己的孩子正躺在床上睡觉,如此安详,安详得自己实在不想打扰。
猎户激动得像要哭出声来。他高兴,他激动,他庆幸,他也懊悔。懊悔,是因为他恼怒之际误杀了我。懊悔是瞬间的事情,像酸楚的感觉,那么短暂。短暂得像划过苍穹的流星,只留下那瞬间的痕迹。
既成铁的事实,已无可奈何。人世冷暖,事态沧桑早已使他变得冷漠,而且自私。他粗糙的脸,饱经沧桑而满是风霜。他没有多余的情感。或许,在他心里总是有那么丁点悔意的。但,这仅是或许,这仅是我的猜测。
于他而言,我仅是条狗。狗是可以替代的,可是儿子,却是绝无仅有的。他失去的只是条狗,大可以再找只。可是我呢?我死了,我失去宝贵的生命。我并不是害怕死亡,而是自己的死,换来的只是猎户那瞬间的懊悔。
我忠心耿耿,却是如此下场,不禁悲从中。胸腔里滚滚酸水,此起彼伏,又是胸闷,又是难受得要死。我也很奇怪,我明明已死,却依旧难受。狗死了以后,意识还停留在人间?似乎有点说不过去,搞得自己灵化了那样。
灵魂出窍,我脱离我的躯体。我的灵魂像另外的我,或说本就是我。浑身轻盈,我腾空而起。空中飞起的我回头看,我看到猎户倾倒滚烫的开水,他正要动手剔毛……我想哭,却哭不出来声来,连眼泪也没有。我当真是欲哭无泪。
这时候,我想走到猎户身边向他解释,可是我不知自己究竟该解释些什么。随即想到,我为什么要解释。这件事,我本没有错。没有错的我,反倒付出生命。事已至此,又能怎样。解释什么,我也不知,有些事情是没有公道可言的。
事实摆在眼前,他误解了我。他不仅误解我,还误杀我。不仅误杀我,还要吃我的狗肉。他都没弄清事实,就打死了我,让我以为他其实是想吃狗肉!我有什么办法,连声辩的机会都没有给过我。当然,给了我,我也说不出清楚。
我的心变冷,整个灵魂在天空中飘荡,心寒到骨髓的最深处。心死,狗亦死,世间哀者,莫过于心死。
我走了,我头也不回,就走了。我再也不想看到猎户,也不想从那些熟悉的事物中唤起所谓的回忆。我只想离开是非的这个地方。如果离开是最好的选择,那为什么不离开?。此处相别,再难相见。小主人,你可要保重啊。
25、狗仔游记 十二 ...¶
12
风吹过,枯草在风中舞蹈。阳光从远山外照过来,照在老婆婆的坟头。这时候,夕阳漫天,山色凄迷,山野冷冷清清。山头有落日,还有落霞的光,霞光印染西边的天空。晚霞起来,大地被染成红色,像鲜血那样的红,别有诗意。
风把我吹到老婆婆的坟边,我在老婆婆的坟边坐下来,又卧在坟边。我记不清,我陪伴在老婆婆坟边几日几夜。
后来,起风了,风刮了起来。或许,因为我死了,所以风很容易吹走我。这阵风把我带到了那个残破的院子,那个曾经给我留有美好而快乐的院子。“风儿,你干嘛带我来到这里?”
“其实,你很想回到这里,哪怕是路过,哪怕是停留,也是好的。只是你不知道。”
“为什么你又知道呢?”
“因为我是风。”
“因为你是风?”
“多谢你了风。”风笑了笑,“你去看看吧,你剩余的时间并不多了。”
我在院子里停下来。恍然间,往事如潮,泪珠滴答滴答落进干燥的尘土,扬起灰尘。我多看几眼,驻足良久。
凄迷的晚景,残破的院子,昔日的情景,温馨的画面……全都消失在我身后的那幅画卷深处。
我躺在早已是杂草丛生的院子里,想起平生种种。狗妈妈陪伴我,直到睁开眼睛;老婆婆陪伴我,直到我长身体;猎户小主人陪伴我,走完余生。我战胜两头恶狼,却死在猎户手里,就此结束这颠沛流离的人生。
我是只流浪狗,我有我的名字——狗仔,我这辈子都在流浪。千万里,我追随着你,你却没有在意。只愿来世有着安稳的人生,我不愿再做狗狗。狗狗的这辈子没劲没意思。流浪的心,也不知何处是归尘,找不到自己的位置。
一阵风把我吹散,我已魂飞魄散。试问:“我是进入天堂,还是堕入地狱?”话说这重要吗。
被收留后,我有了名字,我的名字叫狗仔。
26、第一剑客 一 ...¶
1
这里安静祥和,曲径通幽,闲杂人等没有机会来这儿。
这天傍晚,夕阳从西边山头斜射进来,满院春色显示出某种雍容,昭示着这里的主人,不是王侯将相炙手可热,便是富商大甲为富一方。你瞧瞧!角上那株红杏开得灿烂,浓郁得高墙关不住它们。提起这里,在江湖上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,这里是在人们的流传中逐步接近神话,有着无数美丽与神秘,却令人闻风丧胆的花溪山庄。我是少庄主。
我是花溪落,今年十五岁,我像往常在后山练剑。我眺望远方,西边的残霞宛如正在燃烧的玫瑰花,很快会被夜晚吞噬。我喜欢日落,日落散发着某种孤寂的美。这里有着无数来自人间的珍贵植物。
这时,我该回家了。正当我走出院子,余晖深处走出一个人,我很惊讶,他是我的父亲。在父亲的训练下,我成为一名出色的少年杀手。我曾询问我的父亲,为什么要把我训练成杀手,要让我成为天下第一剑客?
他告诉我说,弱肉强食的世界,强者生存弱者被屠杀。这个世界,你强大了,才没有人来欺负你。
我心想这就是成为第一剑客的理由?寻常百姓,压根不懂剑术,他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,不也活得舒适惬意?我想把这些话告诉父亲,可我当看到他的表情冷漠,就失去勇气说出这种真实的想法。
我的父亲,他来自边陲小城,容貌清秀,凭借着自身武艺与智慧,创下这份偌大的基业。
他是江湖人士常提起的大善人,他是无数穷苦少年心目中的大英雄。他已退出江湖,他的事迹还在江湖上流传。此刻,他缓缓走到我跟前,在不远处停下。他的语气一如既往的严厉:“孩子,你觉得你的武艺如何?”
“同龄人里,没有谁是我的对手,没有谁有资格做我的对手!”
“少年狂者,必然有通天的本事,你跟我年轻的时候太像,同样有志气有野心。”
晚风阵阵,我瞧见远处山巅上的红霞很快被黑夜吞噬。“既然这样,你明早下山去。”
东方的曙色已将房间的窗纸染白,不一会儿,清晨的阳光照上窗棂。老奴在房间外恭候,他受到父亲的吩咐,要送我走出山庄。老奴弯着腰,弓着背,像是吃了秤砣的乌龟,是需要保护的人。这样的人,他的剑术在整个江湖上一等一。
门口,老奴把提在手里的包袱交付于我。他说:“江湖路远,少庄主路上小心。”
就这样,我仗剑走天涯,下山闯荡。父亲曾教导我说:“孩子,你三岁可背剑谱,五岁能看懂秘籍,七岁已能击败家里的仆人,十三岁能打倒老奴这样的武林高手,我们花溪山庄必然在你手里发扬光大!”
“你还是少年,你阅历尚浅,有许多事情尚不明白,你还不理解江湖是什么的地方。”我的父亲走南闯北,勤学苦练又是痴迷四书五经的读书人,讲道理自然像是圣人。我问道:“江湖是什么样的地方?”
“那是让人讨厌的地方,那是让人喜欢的地方;那是让人忧伤的地方,那是让人欢乐的地方;那是让人屈辱的地方,那是让人荣耀的地方……只有你经历以后,你才会真正懂得那是什么地方。”
“你以后会懂的。”父亲看着我,我的眼睛仿佛在告诉他我无法理解这段话。
27、第一剑客 二 ...¶
2
秋风落叶,有辆马车自东南方向而来,高速滚动的车轮碾碎驰道上的枯叶。马车匆匆茫茫,许是有什么着急的事情。赶路的马车驶过,乡间两边的寂寞像潮水涌了上来。此刻,草丛深处的虫鸣诉说着人间的美丽。
溪边,我用手捧清水洗脸,吃了点干粮,背上包袱,骑着马儿往西边飞奔。我追赶着太阳,享受风声呼啸,很快抵达附近的小镇。远远只见,客栈的旗帜飘扬,小镇上人来人往,各种玩意都有小商小贩在卖。
小镇边上,下马,我牵着马儿走路进去,沿途的风景吸引着我的眼球。在客栈门外,我停下步伐,门口的店小二迎了上来,他牵过马绳,吩咐另外的人安顿我的马。我跟店小二走进客栈,客栈生意兴隆,六张桌子都坐满了人。
“客官,大厅已经满啦,烦请您跟着我往二楼去。”窗户边,有张空桌,他领着我往那儿去。我取下包袱,放下佩剑,坐在长凳子上,“一碟白菜,一碗豆腐,一盘清水煮熟的猪肉,猪肉放点盐葱即可,以及小瓶温酒。”
期间,我打开父亲给我的纸条。小纸条上说,华山派新任掌门人张凉山死。这是我要杀死的人,杀人不需要理由,我只是履行职责。我不认识这个人,对这是什么样的人,亦无兴趣。也许死的是好人,也许死的是坏人,我只管服从。我的目的是完成任务。菜上来了,酒香飘进鼻梁。我很少喝酒,可我知道随后的生涯,我将在刀光剑影里谋求生存。
此刻,酒,是一种好东西,它可以麻痹我的神经,让我陶醉,进而不思索人生。
夜,窗外,耿耿星河,我倚靠在窗沿上眺望远方。已近夜深,小镇的灯火多数已熄灭,只有晚点的店铺还没有打烊。我的思绪飘向远方,仿佛被月亮勾走了心。黎明,我收拾行李,骑着马儿继续往西,随后往北。
二十余天,长途跋涉,不断问路多方打听,我来到坐落在长安城附近的华山。华山险阻奇绝,人迹罕至,山上只有修道求道的人常驻。华山派,虽是以华山命名的江湖门拍,却不在华山巅上,在山腰相对和缓的地方。
我游完华山东南西北四座山峰,熟悉地形,当是释放这段时间积累起来的疲惫。
期间,思索猎杀。这是我初入江湖成名第一战,没有人知道我的实力。我摸清对手的武功路数,最简单的方式最具有智慧最具有效果。这天,傍晚,风轻云淡,山谷寂静,听不到鸟叫声,天空看不见鸟在飞翔。我来到山前。
28、第一剑客 三 ...¶
3
远远看去,只见山门两侧各站两名弟子衣装肃整,言语眉间透露出某种不可侵犯的威严,显是训练有素。我走上前去,对着其中一名弟子说:“劳驾足下将这封书信交付掌门!”他的眼光在我身上打量,我不以为意。
天边是洁白的云朵,身后是行人的脚步声,急促又匆忙。我知道,我将作为一个杀手存在于江湖,并且,威名远扬。这封信里面放着我用左手抄写的文字,它们组成这句话:华山派新任掌门人张凉山,速来山前受死。
“何方神圣,胆敢到我山门叫嚣?”洪钟般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,不用说,就知道是谁。
这句话让我知道我要杀的人是谁,这种地方,没有人可以那么自信!转过身,我对他说:“奉命前来取你人头。”
话刚说完,只见他身边的弟子发出狂笑,笑声肆意又张扬。“哪里来的毛头小子,来这儿撒野,看我教训教训你!”他拔剑向我刺来。我侧身一闪,有那么瞬间,我看到剑的影子,又看到随着气流飘扬的长发。
我顺脚一踢,他扑倒在地,眼看着就要到阎王那儿领盒饭,却不会真去地府报道,因为我有手下留情。我不想一些无关紧要的人死去,他们的生命像蝼蚁,死活与我无关,只是不想滥杀无辜。华山派山门跟前,刚刚说话那人,显是见我出手不凡,看不出武功路数有些惊讶。我瞧他,两道剑眉凶神恶煞,眉宇间凝聚着浩然正气。
激战半个时辰,“想不到你年纪轻轻,武功如此了得,就让老夫来会会你。”一边说,一边拔出一旁弟子的剑,向我冲杀而来。只见其剑锋锐气太盛,我一个转身躲闪开来,同时抽出佩剑,大步流星,向他心脏刺去。
一阵风拂过,他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场地上空。“剑法之快,老夫生平从未见过!你小小年纪武功如此了得。从今往后,江湖将不得安宁。你究竟是何方……这位半辈子苦熬才当上掌门的老大爷,话没有说完,轰然倒地。
华山派其余弟子,目眦尽裂,仇恨的火焰在眼睛深处熊熊燃烧,众人蠢蠢欲动。可我压根没有把他们看在眼里,我转身步行。路边的野花随着晚风摇曳,在残霞深处歌唱,随着彻骨的寒风飘扬。
29、第一剑客 四 ...¶
4
我是毒蝎子。我眺望远方,西边的残霞像燃烧的玫瑰花,很快会被夜晚吞噬。我喜欢日落,日落散发着某种孤寂的美,与我的人生相互辉映这时,我该回家了。此刻,从余晖深处走出一个人,我很惊讶,她是我的母亲。
在母亲的训练下,我成为一名出色的杀手。我曾询问母亲,为什要把我训练成杀手,甚至让我成为第一剑客?她告诉我说:“弱肉强食的世界,强者生存弱者被屠杀。在这个世界,你强大,才没有人来欺负你。”
我心想这就是成为第一剑客的理由?寻常百姓压根不懂剑术,他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,不也活得舒适惬意?我想把这些话告诉我的母亲,可我看她表情冷漠,就没有勇气说出心底真实的想法。
后来,我的母亲喝了酒,醉醺醺告诉我说:“我要你替我杀尽天下薄情寡义之人!”那时,我才明白,我的母亲在年轻的时候,肯定受到过伤害,她心底深爱着那个男人。大概就是她把我训练成杀手的原因。
此刻,母亲冷若冰霜,缓缓走到跟前。“孩子,你觉得你的武艺,怎么样?”
“同龄人里,没有谁是我的对手,没有谁有资格做我的对手。”我瞧见母亲眼睛深处转瞬即逝的光芒,她回应我说:“好孩子,我有你这样的孩子,真是幸运!你跟我年轻的时候太像,不愧是我的女儿。”
我的母亲自始至终都戴着黑色面纱,她的声音温柔清亮。只是,从小到大,我没有见过她的容貌,江湖上有人说她貌若天仙,有人说她丑陋难看……母亲的容颜,也许,我见过;也许,我没有见过。即使见过,亦是久远以前的事情,久远得让我不确信自己是否曾看见。我不明白母亲的内心深处有多少秘密,又有多少阴暗。
母亲常跟我说,你是杀手,杀手不需要情感,杀手都是冷血动物。我询问她:“为什么要让我做冷血动物?”我的母亲没有回答我,而是用窒息的空气向我传达:“有些问题,你不要多嘴,不要问。”
她居高临下,像女王透露着某种威严。在这片天地,没有人是母亲的对手,甚至全天下都没有。
次日清晨,鸡鸣桑树颠,我走出碧水潭深院。我的母亲正在院门口等我。她背对着我,身穿黑色长袍。此刻,阳光明媚,我看得出,母亲已在这里等候多时。“母亲等候女儿,有事要吩咐?”
“锦囊里有你此番下山的任务,拿去吧。”接过锦囊,撇在腰带上。我道别母亲走出碧水潭。
下山途中,我打开锦囊,只见一张小纸条。小纸条上说,明教教主朱剑雄必须死。
30、第一剑客 五 ...¶
5
我来到光明顶,明教大门跟前,守门人将我截住,他问:“来者何人?”
“麻烦哥哥通报一声,小女子前来取贵教教主朱剑雄首级。”
守门人觉着不可思议,没把我看在眼里,“你娘没有教过你天有多高?地有多厚?”
“没有。”守门人看着我,我瞧见他眼睛荡漾着某种恶心。“你亲我一下,我教你。”
说完话,他的笑容僵死在脸上。倏忽间,犹如静物轰然倒地。他永远不会知道,他是怎么死的,因为他已经死了。就在他说出“小姑娘”瞬间,我轻轻动了动手指。冰针顺着指尖所指方向闪电般射出,刺进他的胸膛。
针尖上侵染剧毒,他必死无疑。剧毒发作前足够让他把话说完。我讨厌别人说我是小姑娘。
我的母亲曾说,天底下,没有几个男人是好东西!我原本不想杀这种喽啰,可他触动了我的神经,所以,他必须死。此刻,光明顶狂风呼啸,黄沙漫天飞舞。随着纷飞的沙子,忽然落出来几条人影。
被人杀死的滋味不好受,直到现在,他虽然已经死了,可他的伤口还在流血。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残酷,有时候,不是你死,就是我死。人们憧憬世界公平,然而,资源有限,人类永远不会公平,永远会有斗争。
在我思索期间,另外那名守门人逃之夭夭。我不会杀他,我要用他替我叫出朱建雄。
“光天化日,你为何要杀我明教弟子?”来人的眼睛空虚寂寞,仿佛已看到死亡。因此,我已判断出他是我要找的人或者说我要杀死的人。在这个世界,心底在想什么被别人看得清清楚楚,这种人永远干不出大事。
“我喜欢,我喜欢就杀人。”
“好一个‘我喜欢’!我要让你血债血偿。”
大刀向我砍来,我挪开脚步侧身一闪,他与我擦身而过。在这瞬间侵染了剧毒的冰针又一次从指尖射出。这个世界,有些人自以为了不起,其实就只是自以为了不起,仅此而已。
我吹出口哨,口哨声悠扬嘹亮,唤来汗血马。纵身一跃到马背,我扬长而去。嘈杂声消失在身后,没有任何感觉,仿佛做完寻常普通的事情。我是一等一的制毒和用毒高手,他必死无疑,没有人能够为他解毒。
没有什么比杀人值得玩味。两名死者的身体会有黑色毒蝎的图案,图案是我特意留下的。
31、第一剑客 六 ...¶
6
回到花溪山庄,老奴告诉我说:“江湖两大掌门人同时惨遭毒手,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。一时间武林各大门派人心惶惶,江湖中人更是议论纷纷。”一时间议论纷纷,我倒是没觉得有什么,毕竟死掉个把掌门很正常。
让我感到奇怪的是明教教主朱剑雄死了,死于姑娘之手。说是中毒身亡,至于中的是什么毒,尚未彻查清楚。死者被银针插入的地方出现黑色的蝎子。老奴还告诉我说:“老主人在莲花池边等您。”
莲花池边,凉亭栏杆上,父亲在喂鱼赏花,神态悠闲自乐。“让父亲久等是孩儿不肖。敢问父亲,有何吩咐?”
他喂着大得快要成精的锦鲤。过了小会儿,他问我说:此次任务有何收获?”
“华山掌门徒有虚名。”
他说:“是吗。”父亲语气冷淡,我分辨不出是肯定,还是否定。
“好了,歇息几日。继续练习剑术。”
时间天天流逝,后山的枫叶林红了又绿。在那之后,我偶尔会出去做一些杀手该做的事情。大多是刺杀小角色,不值一提。算是活动活动筋骨。此刻,西边流光溢彩,太阳发出冷寂的光晕。
傍晚,我身上的长袍灌满凉风,留海像杨柳随风摇曳。一群飞鸟从东往西疾徐而过,消失在夕阳深处。看着家鸽从远处飞来渐渐映入眼帘,我知道我有新的刺杀任务。我伸出右手为信鸽提供落脚处,从鸽子脚上抽出小纸条后,把它放飞。父亲背对着我站在花溪山庄的大堂,背影俨如泰山。
“花溪落”,父亲叫出我的名字。大堂回荡着他的声音,响亮又悠扬。“你可知此番前去杀的是何人?”
“孩儿知道,这回死的该是武当掌门紫阳。”
“很好。此人非同小可,切不可掉以轻心。”
“孩儿谨记父亲教诲。”
父亲转过身来面向着我,左手挥动示意我走上前。“洛儿,今天为父把赤阳剑赠予你。望你多加练习,祝你早日成为第一剑客。”迅速跪下,我双手接过赤阳剑,大堂是我膝盖撞击地面的声音。
“感谢父亲厚爱,孩儿绝不辜负父亲。”
32、第一剑客 七 ...¶
7
三个月后,我披着斗篷,穿着黑衣,背着赤阳剑,骑上汗血宝马,前往武当。
抵达武当,得知紫阳已被人杀死,而且,就是在我抵达前一天。我要做的事情有人捷足先登,不免内心有些失落。再怎么说他都是江湖大门派掌门人,再怎么说他都是父亲评价为“此人非同小可”的人,他怎么可以死掉。
我决定对事情的来龙去脉进行追踪。
走进大殿,大殿之上郝然陈列着漆黑的棺材。棺前是“亡灵之位”,周遭是无数花圈,有哭哭啼啼的武当众弟子,主持事务的是新任掌门人。我默默地注视着大殿里陈列的事物,我确信紫阳是真的死掉了。
负责接待的人看到我。我对他说:“节哀。”然后,对着棺木拜了拜,上香。
山下,我住进客栈。用餐时,我听到隔壁桌的人议论着紫阳的死。从琐屑无聊的聒噪中,我得知武当掌门死于少女之手。联系一年前,明教教主朱剑雄,我感觉得到他们口中的少女是我潜在的敌人。
深夜,我站在窗前,窗外是灿烂的星空。抬头仰望,我隐隐感受到来自未知世界的敌意,又期待着和尚未谋面的姑娘之间发生什么。也许,她是我致命的弱点。极为强烈的预感告诉我,接下来会有生与死的考验。
只是看惯了生与死,我有些厌倦。死亡跟前,人渺小得不值一提。
33、第一剑客 八 ...¶
8
白天,我看到白衣少年走进客栈。他身上有着我不曾遇见的气质,我判断出到他与芸芸众生不同。清秀的俊容掩饰不住眉宇间咄咄逼人的英气,挺拔爽朗的身子骨张扬着雄性独有的魅力。
你知道吗?我看到他背着的是赤阳剑,我已经知道他是谁,知道他来自何处。
我们之间,不是你死,就是我活,这是无法改变的的命运。是啊,命运就是命运。
我回忆起紫阳。武当花园,紫阳坐在石凳上,他静静地看着夜空,月白风清。也许,他是有意的,也许,他是无意的,也许,这是他纵横江湖多年积累的经验。我只听他说:“既然来了,何不以真面见人。”
然后,我从阴暗的角落缓缓走了出来。“江湖盛传的杀手,就是你?”
我点点头说:“是。”
“你是来杀我的吗?”
我再次点点头说:“是。”在我点头瞬间,银针已飞过去。他用手里的茶杯挡住银针。
我拔出赤阴剑,紧随跟银针,刺向紫阳。他接连躲开两次进攻,他有两下子,可惜遇到的对手是我。
与我隔着一定距离,他背对着我说:“想不到姑娘年纪轻轻出手却这样狠毒。”收起赤阴剑,我什么话都没有说,转身飞上房檐,月光落在花园,落在紫阳身上,落在我的身上……紫阳倒地,我的任务完成。
我没有急着离开武当,在山脚客栈歇息,期待着某种不言而喻的消息。
据说发现紫阳被杀已是第二天中午,花农给花朵浇水时,他偶然发现的。他后背有黑蝎子的图案,那个地方是我在他躲开前两次进攻瞬间,从我指尖滑出的一枚银针所导致的。不要说我卑鄙,能在江湖存活的,没有不卑鄙的。
今天,我杀掉你,明天就有可能死于他手,这是江湖。江湖中人信奉的是适者生存。
34、第一剑客 九 ...¶
9
“出来吧,你跟了我这么久,不累吗?”然后,我出来了。
我转过身看着眼前的女子,她是那么高傲冷艳,惊讶之余,我说:“你有事吗?”
“你的剑从哪里得来的?”
“我有必要告诉你吗?”
“那我就让你告诉我好了。只是……”
“只是什么?”
“只是死人不会说话,只有活人才能说出他们知道的事情。”
风从竹林穿过,席卷着枯黄的竹叶,竹叶抚摸大地,我听到竹林间竹叶沙沙作响。
几片竹叶从空地上空缓缓坠落,像羽毛落地。在竹叶坠落到半空,亦是我们的视线下方,我看到一枚银针迎面而来,阳光下银针若隐若现。我轻易躲开,就在我侧身躲避银针的瞬间,她拔剑向我刺来。
我认出那把剑,那把凛冽寒光的剑,因为父亲曾告诉过我说,世界上还有一把剑,它是赤阴剑。
弯腰避开,她身轻如燕,从我上方飞过。我向地反蹬一脚,另一只脚踢中她小腹,一下子被我踢开。无论地方多么卑贱,多么阴暗,都有人活着。人就是这样,不管敌人的性别,不管敌人的手段,只要击败他足够。
恍惚间,我看到她嘴角微扬,似乎在笑。双方退开一定距离,调整恢复了姿势。她指了指我的腹部,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,发现上面插入三根银针。难道是那个时候就已经……
毒蝎子转身离开,身后的背景是天才杀手轰然倒地,此刻,天空有被惊起的鸟群。走了几步,她停了下来。我感受到咄咄逼人的剑气,剑尖刚好抵达我视线的极限。“没有人能够化解我自制的毒药,你是怎么做到的?”
“确实没有人可以化解你的毒药,可惜你别忘了我是谁。”
我佯装出身中剧毒的模样轰然倒地,她放松警惕,我的剑架在她的右肩。行走江湖,我无时无刻不穿金丝宝甲,金丝宝甲救了我。她等着我的答案,她等待着反击的机会,世界静悄悄的,我反复听到竹叶磨砂大地的声音。
“你知道为什么吗?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你的毒针没有伤到我。我对你早有防备。”
收起赤阳剑,我对她说:“你走吧。”
霎时,她转身剑指我鼻尖,说了声谢谢。
她走了,我待在原地陷入对她的回忆。我喜欢高傲冷艳的女子,她精致的面容令我痴迷。
这年,我爱上这个险些夺走性命的女孩,我想要得到她。
35、第一剑客 十 ...¶
10
后来,父亲告诉我说:“你遇到手拿赤阴剑的人,不要有任何犹豫,尽快杀死他。”
我问父亲为什么,他说:“那个人会是你最强劲的对手。”
这两年,江湖中不断有人被杀死,被杀死的人分为两类,一类死者身体有着黑色毒蝎,一类死者身体有着粉色桃花。我和她仿佛进行着一场杀人比赛,势均力敌。我们之间会有厮杀,你死我活。第一剑客只能是一个人。
这一天终于来了,这一天是十年一次的武林大会。这次武林大会将会诞生下一位武林盟主,夺得第一剑客。我准备很久很久,我想,她亦是这样。武林大会在华山,这是父亲告诉我的。到时候,他会到场。
中原各大武林门派集聚,我看到了她。可她没看见我,也许看见我了,装作没有看见。大概因为这些年来,我杀死的人太多太多,于武林各大门派结下仇恨。武林大会还没有开始,一伙人就向我杀来,气势汹汹。
无数鲜红的血花,像火焰突然从刀光中飞溅而出,像极了金灿灿的黄沙。惨烈的厮杀在光天化日里进行,我挥舞着赤阳剑在人群中乱舞,纷繁的人纷纷倒下,哀鸿遍野。只是,再厉害的人都会害怕寡不敌众。
我逃跑了,我讨厌逃跑,但我没有办法,这是我的策略。众人的追杀中,我有受伤。
这时,我意识到武林大会其实是为我设计的圈套。我义无反顾地跳了进来。
混乱中,我藏在树梢缓气,我听见空气中银针飞舞的声音。纵身一跃,重新站到地上,又被发现。
回到众人视野,我不得不进行一场生与死的搏杀,鲜血浸染天空,空气中弥漫浓烈的腥味,我看见无数鲜血在我眼里飞舞,渐渐失去知觉,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,我只明白自己舞动赤阳剑……说不清有多少人倒下,直到精疲力尽,我拿不动赤阳剑。我听见赤阳剑从右手坠落到地上发出清脆响亮的声音,然后,我跪倒在地上。
寒冷的剑气让我心寒,我抬起头发现是一个戴着黑色面纱的女人,宽敞的长袍上刻着黑色蝎子,我从手的皮肤知道了她应该是四五十岁的女人,可我不明白为什么她的手里拿着赤阴剑。来不及多想,我翻身准备逃走。
她的剑锋追逼,我侧身翻滚。她的动作娴熟,无懈可击。我撞到石头无处可逃。
36、第一剑客 十一 ...¶
11
赤阴剑向我刺来,千钧一发之际,我觉得我会死,我闭上眼睛。
几秒,我睁开眼,看到轰然倒地的女人嘴角鲜血直流。她眼里的光芒涣散,很快失去光彩。
父亲的剑从她的后背刺穿,我看到从剑尖缓慢坠落的鲜血,我笑了,因为我没有死成,活了下来。然而,在这瞬间,我的面目变得极度狰狞,我看见父亲在我眼前倒下。我感觉自己的心脏像玻璃落地,碎了满屋子。
熊熊的烈火从胸腔里燃烧,身体亦在燃烧。螳螂捕蝉黄雀在后,世上很多事情本就是这个样子。
毒蝎子看到母亲倒下,毅然决然用剑刺穿背对着她的男人。最初见到他,她觉得他像在哪里见过,他的背影是多么多么的熟悉。刺穿后背,他转过头看着毒蝎子,她忽然觉得他是她从未谋面的父亲。
临死,这些人似乎怀念起,曾依偎在某个人的怀抱,像念书说着连自己都不相信的甜言蜜语。
母亲跟男人双双倒地,无论是少年,还是少女,他们作为孩子的心很痛很痛。女孩没有注意到向自己飞来的石头,男孩没有注意到向自己飞来的银针。他的胸膛被刺穿,她的喉咙被打穿……他们已失去生命。
他们杀过无数人,没有尝过失败的滋味。在这瞬间,这些人明白死亡是这样,是这样简单。
天空下起小雨,当众人赶来的时候,他们发现曾经纵横江湖的武学高手,纷纷倒在血泊之中。
雨点儿越来越大,可他们站在原地动也不动。没有人能够知道为什么他们会死在一起,更不会有人知道曾经江湖天昏地暗的厮杀只是因为许多年前,女子对丈夫的狠心,以及虚无缥缈的“第一剑客”。吊诡的是,一个白发苍苍的跛足老人,弯着腰,慢慢扫着石板上的落花。嘴里细细碎碎地念道着某种疯言疯语,像是在说人生虚无。
是啊,有些门永远开着,走进去的时候虽然容易,走出来却很困难。在场有些人受到刺激,觉得那种人生没有意思,他们归隐江湖,过着田园生活。时间静静流淌,江湖日趋平静,人们忘记这场轰轰烈烈的厮杀。
只有那两把剑还在引起年轻人的斗争,还在引起年轻人的江湖恩怨,以及情仇。